* 讀經進度:羅馬書第二章,17 ~ 24節
17 你稱為猶太人,又倚靠律法,且指著神誇口;
18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,就曉得神的旨意,也能分別是非(或作:也喜愛那美好的事);
19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,是黑暗中人的光,
20 是蠢笨人的師傅,是小孩子的先生,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。
21 你既是教導別人,還不教導自己嗎?你講說人不可偷竊,自己還偷竊嗎?
22 你說人不可姦淫,自己還姦淫嗎?你厭惡偶像,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?
23 你指著律法誇口,自己倒犯律法,玷辱神嗎?
24 「神的名在外邦人中,因你們受了褻瀆」,正如經上所記的。
*研習經文:
查考以賽亞書42章6~7節,了解神對於以色列人的期待。為何保羅在羅馬書二章19節要參考這章節來驗證以色列人的缺失?
查考申命記7章26節,了解保羅在羅馬書二章22節後半段,猶太人所犯何罪?會受到什麼刑罰?
查考以賽亞書52章5節,了解為何耶和華的名受了褻瀆?而到了羅馬書二章24節,是什麼原因讓耶和華的名受了褻瀆?
查考列王記上11章4節與9節,了解所羅門王相信神後又遠離神的後果,是否給已經信主的我們一個重要的學習。
*讀經重點:
當保羅告訴我們猶太律法不是神審判的唯一依據,也無法靠自己的道德觀,或善良天性而通過審判之後,保羅要直接指出猶太人在論斷上所犯下的罪,但這也是給已經信主的我們一個提醒,一個警惕,就是要隨時小心屬靈上的驕傲。
如果猶太人已經擁有律法卻仍然行在罪中,是否會更引起神的震怒,這是肯定的,所以若是已經信主的我們,仍然蓄意犯罪,公義的神一樣會,更生氣且無比震怒。所羅門王就是最好的例子。
在真理面前,人常會犯錯,甚至使徒彼得也曾經受保羅的指正,在加拉太書二章11~14節,就詳細記載保羅為真理而指責彼得,所以我們需要警醒,得到救恩的我們,仍然有犯錯的可能。
人最悲慘的一件事,就是知罪又再犯罪,會有什麼下場呢?彼得後書2章20~22節就記錄非常清楚,後來被罪纏裹的景況會比之前更不好,如同豬洗淨後又回到泥裡去滾,這真是悲哀的結局。
*禱告:
為自己要持續謙卑,對罪警覺。
請聖靈提醒自己,不再犯相同的罪。
每天还是自觉或不自觉的犯罪,觉得亏欠神,心里就有沉重的负担。想想神的宝血洁净,就感觉好多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