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 讀經進度:羅馬書第七章,1~13 節
1 弟兄們,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,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?
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還活著,就被律法約束;丈夫若死了,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。
3 所以丈夫活著,她若歸於別人,便叫淫婦;丈夫若死了,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,雖然歸於別人,也不是淫婦。
4 我的弟兄們,這樣說來,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,在律法上也是死了,叫你們歸於別人,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,叫我們結果子給神。
5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,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,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。
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現今就脫離了律法,叫我們服事主,要按著心靈(心靈:或作聖靈)的新樣,不按著儀文的舊樣。
7 這樣,我們可說什麼呢?律法是罪嗎?斷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。非律法說「不可起貪心」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
8 然而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;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
9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;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
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,反倒叫我死;
11 因為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引誘我,並且殺了我。
12 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
13 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?斷乎不是!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顯出真是罪,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。
*研習經文:
再一次查考加拉太書5章17節,了解要勝過肉體情慾,要倚靠什麼?
查考加拉太書4章4~5節,相信耶穌後,我們不再屬律法了,反而有了什麼新身份?
查考詩篇19篇11~12節,了解若是沒有律法,人不知罪,仍會犯罪嗎?若是知罪的影響後,人會完全停止犯罪嗎?還是仍然會繼續犯罪?
*讀經重點:
律法是好的,也是神所頒布,只是救恩不是來自於律法,而是從耶穌而來,保羅強調若是要得生命,不能從律法只能從基督的救恩。
羅馬書7章1~4節,保羅告訴明白律法的人,(應該是猶太人信徒或是熟悉猶太律法的外邦信徒),因信稱義,相信耶穌後,就脫離律法,成為屬於耶穌。如同耶穌死後復活勝過罪,信徒也與耶穌一同死,是在律法上死,然後復活歸於耶穌。
律法的目的是要使人知罪與悔改,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(羅馬書7章12節),但是人的罪性卻讓律法的功能無法發揮,甚至會因著有律法,反而人更容易叛逆,衝動(羅馬書7章8~11節),甚至被引誘犯罪,就結出死亡果子(羅馬書7章5節)。
因為律法引出人犯罪,是律法的錯嗎?是律法直接帶來人的死亡嗎?並不是,是罪帶來死亡,罪的力量強大,甚至會藉著律法引誘人犯罪,罪才是最大的禍害(羅馬書7章13節)。
*禱告:
要讓自己遠離罪惡的影響。
能了解真道,不讓自己繼續在罪惡網羅中,要靠耶穌勝過罪惡。
是不是律法的力量胜不过罪的漩涡,我们需要靠着耶稣基督才能胜过罪?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