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 讀經進度:羅馬書第四章,17 ~ 25節
17 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「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」
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,「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」
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;
20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,將榮耀歸給神,
21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。
22 所以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23 「算為他義」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,
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,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。
25 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(或作: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,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)。
*研習經文:
從創世紀17章5節,了解神按立亞伯拉罕成為哪個國家的父親?所以亞伯拉罕的行為是否能成為我們的借鏡?羅馬書4章17節解釋更清楚,為何亞伯拉罕成為多國之父的主要原因。
查創世紀17章19節,了解神對亞伯拉罕的承諾,而這承諾與羅馬書4章17節中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神有何相同之處?
神創造(以賽亞書48章13節)且具有大能(以賽亞書41章4節),當神允許時世上之物能超越其能力(羅馬書9章20~21節),甚至會違反其特性(但以理書3章27節),這是否能幫助我們了解羅馬書4章24節。
*讀經重點:
保羅繼續使用亞伯拉罕為例子,羅馬書4章17節說亞伯拉罕相信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神,這是保羅所埋下一個伏筆,使得亞伯拉罕的事蹟,成為耶穌的預表。
神應許亞伯拉罕得子,而且是從其妻撒拉所生,他都完全相信,如第四章18節說: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亞伯拉罕這無比的信心,所以神立亞伯拉罕為多國之父。
在4章19節,亞伯拉罕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仍然相信神必賞賜一子,真是與4章17節相輝映,亞伯拉罕年老的身體可以復活,帶來他的後代如同一新生命,而耶穌也是從死裡復活,為全人類帶來新生命,這兩者都是從無到有的過程,也彰顯亞伯拉罕的信心與神的浩大。
保羅再次於4章20~21節,強調亞伯拉罕無比的信心,因著對神毫無保留的相信,他的心也堅固下來,毫無保留相信神的應許必成就。我們可以省思,現在自己對神的信心有如亞伯拉罕毫無保留嗎?有堅定相信耶穌會拯救我嗎?也認定自己未來可以進天國,與神一同享用宴席嗎?
亞伯拉罕如此的信心,不僅蒙神悅納,也被神算為亞伯拉罕的義,如果以公義神的標準,沒有人可以稱為義人,都無法通過最後審判,只有神主動因著亞伯拉罕的信心,認可亞伯拉罕為義人,且與其立約要使其後裔興旺,做萬國的父,昌盛繁榮(創世紀17章2~8節),這也成為後來『因信稱義』的基礎。
保羅最後在4章24~25節,將『因信稱義』再解釋得更清楚,如同亞伯拉罕被算為義(神主動因著亞伯拉罕的信心,認可亞伯拉罕為義人),我們也能因信稱義,(相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)。罪人的我們,因著相信主耶穌是因著世人的罪而死,也相信主耶穌從死裡復活,就得以稱義,靠著主耶穌的聖潔與無罪,洗清我們的罪,我們能與主耶穌復活,得到新生命。
*禱告:
能持續堅固對主耶穌的信心。
感謝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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